经国务院批准
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全国推广
普通话宣传周
今年的9月12日至18日是
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主题为
“普通话诵百年伟业
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什么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普通话的“普通”是“普遍”“通用”的意思。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推广的全国通用的语言,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普通话的发展史
1901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
1918
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
1923
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
1953—1955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以北京市、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推向全国。
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普通话是现代民族的共同语言
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
也是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
使用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团结
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它看似平凡
但却也同时代表着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
撰写:何秋月 编辑:丛艳 初审:周爱民 复审:刘锴 终审:李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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