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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摘要
时间: 2019-10-08

一、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   教语用〔20121

     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是党中央以全党代表大会报告的形式对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凸显了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高度重视,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我国“五位一体”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语言文字工作在实现教育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

第一章 指导思想

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基本满足社会需求,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得到加强。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家语言实力显著增强,国民语言能力明显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五)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六)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七)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三、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823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的特点,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国必须强语,强语助力强国。